近日,甘肃省酒泉市委原常委、敦煌市委原书记詹顺舟(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向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詹顺舟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詹顺舟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土地使用权转让、资金结算、干部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