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志刚主持召开十六届县委扶贫领域
及问题整改第四轮专项巡察书记专题汇报会议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
6月30日,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邵志刚主持召开十六届县委扶贫领域及问题整改第四轮专项巡察书记专题汇报会议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听取本轮巡察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巡察发现问题及线索处置,安排部署问题反馈及后续整改落实工作。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志军,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李兴平出席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了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赵乐际和杨晓渡同志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上讲话的通知》、中央巡视办《市县巡察工作需要重点把握的问题》、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巡视巡察中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的意见》、全国市县巡察工作西北、中南片区调研座谈会精神以及省委巡视办主任王立泰同志的交流发言。
会议听取了参加全国市县巡察办主任提级培训班情况;研究讨论了表彰奖励优秀巡察干部人选。
就做好问题反馈、线索移交和整改落实,邵志刚要求,一要尽快移交线索;二要抓好整改落实;三要加强重点督办;四要健全完善机制。
邵志刚强调,各巡察组要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依据党规党纪和有关政策要求综合分析研判,严格区分问题与线索、一般线索与重要线索,坚决杜绝人为操作、随意定性。被巡察党组织要以“反馈问题硬碰硬整改、政策措施实打实落地”为最终目标,自觉担负整改主体责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盯着改,以重点整改带动全面整改,真正推动政策落地、责任落实和作风转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补齐巡察监督缺乏延续性的短板;县委巡察办要注重总结巡察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方案》10项提升措施,坚持质效并重,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过程,切实让广大干部群众感受到巡察整改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记者 包雪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