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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县委生态环境保护“机动式”巡察情况集中反馈及问题交办会议召开
更新时间:2021-11-04 16:17:00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11220次

11月3日,十六届县委生态环境保护“机动式”巡察情况集中反馈及问题交办会议召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小卫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郭天昌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县环委会办公室主任杨洁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问题无小事,整改工作不能等、更不能拖。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坚决有力的措施、敢于攻坚的决心,把整改各项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生态环境!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认识。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坚守政治定位,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行动自觉,对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举一反三,综合研判,积极推动反馈问题整改销号,高站位、高质量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靠实整改责任,促成协同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乡镇和县直责任部门党委(党组)要自觉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要负总责、扛起第一责任、把好“关键”关口,分管领导要深思熟虑,既出方案、又跑现场,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整改,推动形成全县齐抓共管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坚持分类施策,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对典型案例问题立即改、对重点领域问题深入改、对面上共性问题全面改、对长期疑难问题有序改,确保在两个月内取得整改明显成效。要提升巡察质效,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将巡察整改与健全机制相结合,加强制度机制“废、改、立”工作,着力构建预防控制、堵塞漏洞、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会上,张小卫传达了10月26日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17次会议精神,郭天昌就省级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杨洁通报了十六届县委生态环境保护“机动式”巡察情况。

会议还书面向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交办了巡察发现的问题。(记者 许文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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