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映信访情况。就是把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经过加工整理,反映给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和有关部门使用、参考。
基本做法:一是全面情况定期反映。通过对一定时期来信来访的全面分析,掌握信访的变化情况和规律。二是倾向性问题综合反映。通过把若干来信来访反映的具有一定发展趋势的问题加以综合反映,观察一定时期违纪和不正之风问题的倾向,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三是重要问题专题反映。即对重大案件线索、突发事件、不安定因素等问题,作为专题来反映,以便领导决策,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处理解决。四是苗头性问题及时反映。即对刚出现的某种违纪或不正之风的现象及时反映,以便把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或萌芽状态,防止违纪或不正之风问题的发展蔓延。
(2)解决信访问题。解决信访问题,就是利用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各种手段,处理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