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通渭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审查扶贫领域案件23件,结案2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对督查发现问题的213名责任人追究了责任,其中告诫80人、诫勉86人、处分28人、报上级处理19人;涉及县级干部35人、科级干部107人、一般干部职工55人、村干部16人。有效推动了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