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今年上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7月3日至12日,县纪委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各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督查考核。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延伸检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共对18个乡镇和61个县直单位执行责任制情况进行了督查考核,考核结果按好、一般、差三个等次排序,18个乡镇中好的依次为义岗川镇、陇山乡、陇川乡、鸡川镇、李家店乡、寺子川乡、第三铺乡、榜罗镇、襄南乡,一般的为陇阳乡、碧玉乡、北城铺乡、常家河镇、马营镇、什川乡,差的为平襄镇、新景乡、华岭乡 ;61个县直单位中好的依次为县地税局、工商局、县委办、卫生局、水务局、水保局、住建局、教体局、政府办、发改局、人社局、审计局、组织部、财政局、人口局、人大办、政法委、政协办、工商联、妇联、总工会、扶贫办,一般的为团县委、民政局、残联、县编办、农村工作部、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宣传部、统战部、老干局、机关工委、党校、安监局、执法局、工信局、农牧局、林业局、交通局、农机中心、畜牧中心、统计局、社保中心、药监局、供销联社、科技局、环保局、国税局、文化局、广电中心、榜罗纪念馆,差的为县地震局、档案局、检察院、国土局、电信局、邮政局、新华书店。
二、主要特点
从督查考核情况看,各乡镇、各单位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显著特点:一是发展意识显著增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大多数乡镇和单位紧紧围绕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思路,结实实际,突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工作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各项富民政策和发展措施得到较好落实,特别在党的建设、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建设、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二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到位。大多数乡镇和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龙头”,摆在突出位置,列入议事日程,精心安排部署,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体制更加完善,任务更加具体,目标更加明确。义岗川镇、陇川乡、县地税局等乡镇和单位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即体现了共性要求,又突出了各自的重点内容和亮点工作,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反腐倡廉工作措施到位。大多数乡镇和单位通过改进措施,创新方法,着力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反腐倡廉重点任务得到较好落实。陇山乡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由乡纪委牵头,通过核查档案、入户调查的方式,对全乡2011年以来落实惠农政策、发放惠农资金情况进行了清查清理,纠正了个别乡村干部的违规行为;县卫生局通过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基地、制作多媒体影像资料、进一步深化了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县教体局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在教育系统开展了以学生评教师、教师评校长、家长评学校、社会评教育、校长评机关为主要内容的“五评”活动,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行业风气好转。四是改进工作作风,便民服务到位。大多数乡镇和单位把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作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开展“效能风暴行动”的突破口,认真组织学习,积极贯彻落实,特别在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方面,工作进度快、质量高、效果好。陇川乡、陇山乡、李店乡、鸡川镇、第三铺乡、襄南乡等乡镇的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窗口齐全、办公设施完备、工作制度健全、办事流程规范,办理的各类事项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难的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督查考核发现的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个别乡镇和单位的“一把手”执行责任制的主动性不强,错误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不安排、不过问、不督查;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的工作,不重视、不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工作;个别县直单位“一把手”不配合、不支持派出(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如县地震局、检察院、县法院等单位落实廉政文化建设、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不积极,各类软件资料不完善。二是执行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仍然存在。个别乡镇和单位大局意识不强,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思路不清、措施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研究、不思考、不主动落实,疲于应付、支差了事。如县国土局、住建局、城市执法局等单位在土地管理和城市建设管理中执法不严,致使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突出,难以根治;平襄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因工作不规范,被市效能风暴行动督查组通报后,整改不积极,止督查考核时,仍没有正常办理服务事项。三是干部作风和效能建设方面仍然存在执行规定不严的问题。个别乡镇和单位执行纪律不严、内部管理混乱,工作漂浮、效率不高甚至不按时上下班、脱岗溜号等问题比较突出。如县档案局在督查考核时,大部分工作人员不在岗;县电信局、邮政局、新华书店等单位没有按规定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四是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差距仍然较大。个别乡镇和单位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围绕人、财、物等关键岗位和重点部位查找风险点,制定的防控措施缺乏操作性。如县民政局等单位没有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业务相结合,内部各股室及工作人员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五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个别乡镇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不彻底,台帐不完整,档案管理不规范;有的乡镇未按程序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出现缺位。县农业局、民政局履行职责不到位,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检查指导不力。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及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增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特别是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坚决纠正认识偏差,自觉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查,同时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敢抓敢管,积极主动地搞好衔接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
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言行不一、阳奉阴违。要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不折不扣的落实好富民安民、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实际行动确保在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时不变通、不走样、 不打折扣。
(三)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
各乡镇、各单位要通过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八项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纪意识,时刻摆正自己的位置,理顺与群众的关系,以优良的工作作风服务群众、落实工作。特别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项目实施中,要始终绷紧法纪这根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发展环境、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不正之风。
(四)要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严格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
各乡镇、各单位要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照检查案件查办、廉政文化宣传、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效能风暴、作风建设等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对任务艰巨、进度缓慢、欠帐较大的工作要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计划、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下大力气抓好落实,确保全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