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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更新时间:2018-06-26 18:57:55  |  来源:党风政风监督室  |  点击次数:6660次

平襄镇卢董村文书张胜多违规处置村集体财产问题。2010年1月,张胜多以卢董村名义从县能源办领取价值2.16万元的农用车一辆。2017年3月,张胜多未报告县能源办,擅自将农用车以7800元卖给同村董某,董某付给张胜多3000元,暂欠4800元。张胜多将3000元用于个人支出。张胜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襄南司法所所长姚建明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落实危房改造项目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3年,襄南镇元坪村驻村责任人姚建明和时任村主任孙玉如、村书记何思维(均已另案处理)共同商议,以征收社会抚养费为由,违规向2013年的3户农村危旧房改造户各收取1000元,共计3000元,用于上解襄南镇政府下达该村的社会抚养费任务。2011年至2014年,姚建明伙同村干部向危改户以收押金为由,先后收取该村6户危改户资金共计10000元,交由孙玉如保管。2013年,姚建明因装修房屋,将10000元借走,并一直未还。2017年9月,县检察院对元坪村村干部涉嫌贪污问题立案调查时,姚建明将所借10000元归还给孙玉如。姚建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退还农户。

什川镇贾坪村党支部副书记苏建华在落实牛羊暖棚圈舍项目中违规收取保证金问题。2016年,在贾坪村实施牛羊暖棚圈舍项目中,每户建圈舍及引牛犊补助项目资金10000元,农户自筹300元。经驻村干部魏宗彪、苏建华共同商议,决定对申请建设圈舍的38户农户每户收取2000元的保证金。2016年9月牛犊拉到村址后,苏建华在向部分农户清退2000元保证金时,扣除农户应缴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玉米和马铃薯保险等费用外,擅自决定将田某等13户农户自筹金按500元标准收取,每户截留200元,共计2600元。苏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什川镇党委对魏宗彪进行了告诫约谈;违纪资金全部退还农户。

马营镇吕杨村原村文书高维清虚报冒领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高维清借用该村崖底社残疾人白某的身份证等证件,利用职务便利在白某名下虚报一座贫困户残疾人危旧房改造指标,享受补助资金14500元,用于支付修建自家房屋的材料费和人工费。高维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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