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龚利芳 通讯员 张萌
近年来,通渭县委巡察机构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监督内容,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不断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巡察工作“从无到有、稳步推进、进中向好、效果初显”,政治定位持续稳固,制度机制逐步完善,工作程序不断规范,监督水平明显提升,巡察格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巡察公信力、震慑力和综合效应逐步形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追赶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巡察监督保障。
统揽全局深化政治巡察
全覆盖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对标看齐、把牢政治定位,加强领导、履行主体责任,高位推进、组建领导机构,科学统筹、制定五年规划。五年以来,先后召开12次县委常委会会议、10次县委书记专题会、17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巡察工作,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2件。组织开展巡察13轮次(其中有两轮次同步开展),其中常规巡察8轮次,医疗食药领域联动巡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机动式”联动巡察和生态环境保护“机动式”巡察各1轮次,列入十六届县委巡察对象的18个乡镇103个县直单位337个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于2021年10月前全面实现巡察全覆盖。
守正创新加强制度建设
规范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强化监督合力,提高监督质量。在“质量提升行动”和2个创新课题实践中,探索建立巡前培训制度、报告联审制度、监督保障制度、巡察组宣传和调研工作实施办法,形成“未巡先改”工作机制并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1次。完善巡察准备、巡察了解、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移交、巡察整改等环节工作制度,将巡察工作各个环节的目标、任务、程序、责任具体化规范化,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转,巡察程序全面规范、监督水平不断提升。
多措并举强化成果运用
“后半篇文章”扎实有力
采用“三单”管理办法加强督查督办,全面凝聚起巡察整改的监督合力。累计向县级领导通报巡察情况168人次;开展整改督查4次,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重难点问题11个,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42个,向县纪委监委移交整改不到位问题线索6件,处理2人;发现并反馈问题2287个,已整改到位2272个;收到信访反映397件,直接处理86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311件;发现并直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23个;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40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8人,组织处理23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