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按照上级纪委和县委部署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严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让人民群众更多地感受到正风反腐带来的实际效果。1至9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08件次,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7人。
明确职责定位,靠实工作责任。各级党组织把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管好干部队伍,用好项目资金。各级职能部门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责任”的原则,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和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
突出问题导向,加大巡察力度。紧盯扶贫领域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县委第二轮常规巡察,奔着问题去,集中查找、纠正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摆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缺陷,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完善措施、堵塞漏洞。对发现的轻微违纪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对严重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
强化责任追究,持续形成震慑。把问责作为重要抓手,用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扶贫领域发生的重大腐败案件,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既倒查追究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时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和问责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向全社会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供稿 董永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