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在核查有关问题线索时,发现你局作为卫生改厕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存在对改厕项目监管不力的问题,建议你局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项目未实施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通渭县监委向县某职能部门发出了监察建议书。这是该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利用监察建议书推动监督责任的一个缩影。
该县监委积极探索运用监察建议这把监督利器,规范明确了监察建议书的行文主体、制发程序、格式要素,要求下发监察建议书必须写明监督调查认定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具体建议和时限要求,突出监察建议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按照“谁承办、谁督办”的通报反馈机制,要求承办部门综合利用电话回访、约谈督查、现场检查等方法,对监察建议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坚决维护监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截止目前,该县监委针对日常监督和调查中发现的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有偏差、日常管理不严格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深挖病灶根源,向9个乡镇13个职能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28份,提出监察建议42条,督促整改问题35个,达到了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供稿:苟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