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焕炜(1892.1.8—1952.4.19),字文丞、文臣,今榜罗镇桃园村朱家岔人。1918年毕业于甘肃省立第一师范学校,考入国立北京政法大学法律系。参加过“五四”运动,受新文化思潮的熏陶,于1920年初加入《新陇》杂志社,并产生教育富国思想。1924年毕业后,任甘肃省教育厅全省小学教员检定委员会常务委员,并兼任视学等职。1930年,他因父亲去世辞职回乡,想以理家务农为终身事业,后因实现“教育富国强民”的志向而重新从事教育事业。1934 年春,他资助创办榜罗完全小学,并任校长。接着,又借自己家庭的威望和自己所任榜罗区长之便,在区辖的哲达(今文树)、 什川、常河、青富(令青堡)、榜罗等乡镇倡办完全小学4所,初级小学10余所。1939年3月,任县教育局长,又倡办8所完全小学,并极力倡办通渭中学。当时很多人说,在通渭办中学谈何容易,他却认为:“通渭贫穷落后,农村破产,就吃了没人才的亏。”还常说:“通渭人不能永做非洲黑奴一样的人。每年被上面征去的丁粮与邻县一样多,邻县有中学,通渭为何不能有?”于是,他先从政府争得法币8200元,自己捐2万元,作为基金破土动工,兴建中学,并于当年秋就招收一班初中生, 边上课,边劳动,坚持教学建校两不误。并通过领荒地,开学田,植校林,督促县政府派学粮;动员富户捐赠,建议县政府将没收职员及绅士的贪污赃款尽归学校(他称“从狗嘴里掏出的钱”)等渠道广泛集资。当经费不足、建校濒于停顿时,他慷慨解囊,捐白洋1.1万元,又先后变卖家藏大烟181斤2两,折洋3.62万多元。管家的二弟曾抱怨他:“你一文不挣,反把家里几代人攒下的家产都拿光了。”别人也说他为办通渭中学“搭上了多半份家业”。
1941年,阎文丞卸任县教育局长,专任通渭初级中学校长。1942年,第一届初中生毕业后,增设高中一班,然后呈文上报省教育厅,省厅未准,并下令将已招收的学生转到天水中学。为了学生就近上学,他拒未执行。
1944年夏,他花费一月多时间,向省教育厅面陈设高中的理由,如通渭地广人众,与邻县相比田粮丁赋很重,但高中师资较强,教学质量较高等,迫其口头应允。随后,省教育厅派人对学生进行考试,结果成绩都很优秀,才被批准增设高中。1946年, 又附设一简易师范班。到1949年8月通渭解放止,通渭中学已毕业初中生8届,高中生5届,简师生1届,计500多人。
在教师队伍建设上,阎文丞主张“慎择师,宁缺勿滥”。他常说:教师是学生的一面镜子。为人师表,必须德行出众,知识潮博。当时,通渭公职人员一般收人微薄,有学识的人都不肯任教。但他只要访得名师,就不惜高薪(每月小麦1500—2900市斤)聘请。先后聘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燕京大学、山西大学、 西南联合大学、西北工学院等10多所高等院校毕业的外省及本籍教师近30名,其中教授4名。同时,他说服本地教师:“为桑梓教育尽心尽力,通渭穷,大家少拿些,外地教师生活不习惯,来通渭很辛苦,应该多拿些。”因此,本地教师虽每月不过400市斤小麦的待遇,但均安心教学工作。他的月薪从未超过本籍教师。他待外地教师不仅“优以资”,且“厚以礼”。教师有病,常去问寒问暖,派人请医熬药。平日,指定学校工友,给年老和生活自理有困难的教师扫地、提水、送饭,特意照顾。逢年过节,他将单身老教师张牧等人,用骡子接到自己家中热情款待。教务主任刘朝贵的妻子有病,要去兰州做手术,但经济拮据。文丞即筹款资助,派人护送。外籍教师离开通渭路费不足时,也给予资助。解放前,国民党政府怀疑河北籍教师闵庆枌是共产党员。文丞反复向有关方面解释,排除疑虑,让其安全离开通渭。教务主任刘朝贵确为中共地下党员。他在阎文丞心目中也是一个不寻常的好教师,故千方百计保护他,让其安全地做好教学工作。因此,外籍名师,聘则肯来,来则肯留,留则肯干。同时,对教师严格要求。一次,有位数学教师证错了一道几何题,有一个学生当堂指了出来,这位教师以“小人反上”为由发脾气,搬住校外,数日不回,反要求校方开除该生。阎文丞即上门开导,打通了他的思想,认识了错误,肯定了学生做得对,愉快地投入教学工作。可是,他的儿子无理顶碰老师,他毅然将其开除学籍。这都进一步助长了良好的教学风气。他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其道德情操和爱国热情。他常鼓励学生,在认真学好应学课程的同时,发挥各自特长,努力练好书法、绘画、音乐、写作等,并确定老师,常做具体指导。对生活有困难的优秀学生,即使学校经费再困难,也要发放奖学金。贫寒学生考上大学,他就捐款资助。有些学生学习不认真,不爱惜桌凳,纪律散漫,他便苦口婆心地反复教育,甚至痛哭流涕地说:“这些桌凳来之不易,这个中学办得不容易,不好好念书对不起父母;损坏公物,等于不珍惜父母血汗。”1947年秋,路过通渭的国民党军队企图宿营通渭中学,强迫学生停课。阎文丞即带领学生堵在校门口,并大声斥责,“有我阎文丞,你们休想进驻通渭中学,学校是培养人材的地方,不是宿营扎寨的场所。”这次护校斗争取得了胜利。他经常教育学生,学习孟子的“舍生取义”,岳飞的“精忠报国”,文天祥的“正气”和林则徐的“禁烟抗英”精神。抗日战争期间,他以日本侵略者为“意中敌”,规定学生在体育课高喊“杀”声,认真操练。当时的抗战进步歌曲,如《我们在太行山上》《大刀歌》《流亡三部曲》《向前走,别后退》《游击队歌》《啊!母亲,你的儿女们》《毕业歌》《义勇军进行曲》及岳飞的《满江红》等唱遍校园。他还委托教师编写一些短小的抗日话剧到街头和乡下演出。他对学生训话,常常离不开痛骂汉奸汪精卫之徒,也非常重视总理(孙中山)纪念周活动。
1947年5月,阎文丞竞选国民大会代表获胜。第二年卸任县中学校长,专任“国大代表”。他在南京参加国民大会后,归田住家,常来县中学给学生讲话。言辞中对时政的痛骂很激烈,甚至说:“国民党不亡,世无天良。”
1949年8月6日通渭解放后,接管通渭的县委副政治委员姚光前和县长刘依民联名向中共天水地委专函请示说,阎文丞在全县较有威望,如果将此人能叫到县上,县机关的接管工作和董家问题的解决及社会秩序的安宁都可能解决,我们准备通过关系叫此人来县,利用他协助我们工作。后来,县人民政府任命为解放后通渭中学一任校长至终。
附:阎焕炜留存手迹—训令两件
释文:通渭县榜罗镇镇公所训令第号。令榜罗镇乡长伍££为令行遵筹事案奉四月五日,通渭县政府第十六号训令内开案查,三月三十日本府第一次县政会议,所有议过各条。(甲)决议:举办保甲经费,依照民政所核准预算数目分别摊收以资进取;(乙)决议:驻军零星支应,需款为数无多,现酌派洋六百元,以维现状,仍由公款会收支;(丙)决议:无线电收音处经费每月一百二十元,先摊本年上半年六个月洋七百二十元,并积二十三年洋八十元,共摊洋八百元;(丁)决议:教育局长呈请弥补教育经费四百五十九元,并党会函请增补民校经费洋一百二十元,均如请照派:(戊)决议:省内学生每年每名津贴洋二十元,共六十五名,应需洋一千三百元,按名照派;(己)决议:省外学生苟振元、胡秉鑑、党黉、牛秉珅四人,每名津贴一百元,共计洋四百元,分别摊派,但以一次为限, 各等因纪录在案。以上之乙丙丁戊己五项共需洋三千六百七十九元, 连同甲项民府所规定办理保甲经费三千四百九十六元三角三分,总共七千一百七十五元三角三分,自应按照向日摊款成分如数摊派,分别收支,除分取外,查该镇应摊洋一千三百三十三元八角九分六厘,合行检民所规定保甲经费预算表一张,其他香无须列表,即可瞭令,仰该镇长遵照办理,赶速摊收,以顾功令而应急需,慎勿违延,干咎此令,各筹因奉此,该乡应摊派洋一百零七元,仰即日摊派催收送所,以便汇齐交县,以顾急用而全功令,万勿稍有迟误。致干重咎,切切此令。镇长:阎文丞,民国二十四年四月十二日
通渭县第四区区公所令字第号令,榜罗镇镇长张文彩、乐贤乡乡长×××,为令行电速筹交事案查奉通渭县政府第三十二号训令,内开为令行筹文事案查,本县自二十三年三月起至二十四年七月底止,共应交陇南民声报壹千零贰拾元,当经提交第五次县务临时会议决议,照成案迅速分摊各区,由县政府经收报解,通过纪录在案,除分行外,查该区应分摊洋壹佰捌拾元柒角贰分,合行令仰该区长遵照迅速分摊各乡镇筹交来府,以便汇解,勿延为要,此令筹因奉此。又查十二日县长来区支应等费并十一、十二两月委员、警役、程贐、店众各费及新定乡张乡长案,种种花费皆系挪用所收正款开支,理合附带摊派,以重正款,综合民声日报费,该乡应摊派洋壹百贰拾五元,仰贵镇、乡长火速派收电交来区,以便送县,而顾要公万勿玩延,致有遗误,切切此令。区长阎文丞,民国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