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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更新时间:2018-03-23 15:57:00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5011次

1.平襄镇张庄村党支部书记孔德继在农村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4月,孔德继在落实张庄村农村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将其岳父张某家庭中的3人口确定为农村三类低保,且张某儿子常年在通渭县城安装监控设备,购有面包车一辆,不符合农村低保政策有关规定。2017年12月25日,孔德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华家岭镇朱堡村党支部书记孙子强、村主任朱国琪在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4年,朱堡村在协助镇政府实施整村推进项目工作中,县财政安排朱堡村45万元扶贫资金,建设暖棚45座,引牛45头。当年落实暖棚建设30座,引牛45头。经孙子强与朱国琪商议,将剩余的15座暖棚建设资金共6万元,全部用于整修、砂化村社道路和维修村址。2018年1月11日,孙子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朱国琪受到警告处分。

3.碧玉镇牛洛村党支部书记段宗瑞在贫困人口识别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4年,牛洛村召开建档立卡贫困户评议会议,段宗瑞未正确履行职责,将上碾子社家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何某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在2015年、2016年贫困人口退出时没有将何某剔除。2016年,何某享受危房改造资金9600元,造成不良影响。违纪资金正在追缴中。2017年11月22日,段宗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马营镇政府干部罗红秉在农村特困供养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7年9月,罗红秉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亲属罗某申请办理特困供养手续,并领取特困供养资金1215元。2018年2月12日,罗红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罗某的特困供养资格已取消,违规享受资金收缴。

(供稿: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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