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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纪委监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更新时间:2018-04-26 15:59:00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6824次

1.鸡川镇水莲村党支部书记牛敬祥等人在农村危旧房改造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0年至2015年,水莲村违规向农户征收社会抚养费3000元,违规向危旧房改造户收取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26270元,共计29270元,用于垫缴该村社会抚养费。水莲村党支部书记牛敬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牛锐利、村文书牛永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水莲村责任人张仁高受到诫勉谈话;县纪委对鸡川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原水莲村包片领导、原水莲村计生专干进行了告诫约谈。鸡川镇党委对水莲村责任人、原计生专干进行了告诫约谈。

2.通渭县平襄镇西关村原党支部书记李通生,原村委会主任刘庆琮、卢连生,原村文书李玉辉贪污村集体林地补偿资金问题。2015年2月,在宝兰客专项目建设征地过程中,西关村集体林地得到征地补偿资金218585元,李通生、刘庆琮、卢连生、李玉辉4人将其中40000元以年终补贴名义均分,将剩余178585元私存在李玉辉个人名下,获得存款利息6531.45元,李玉辉用于个人支出。李玉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李通生、刘庆琮、卢连生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四人刑事责任,违纪资金追缴。

3.义岗川镇崔岔村村文书黄继文违规为退休教师申报农村养老保险问题。2011年底,在协助镇政府办理崔岔村农村养老保险时,黄继文违规将本村退休教师黄某申报办理了农村养老保险。在养老保险存折发放过程中,黄继文没有将黄某存折发放。2011年至2017年,黄继文先后三次从黄某养老保险存折账户领取养老保险资金5300元,全部用于个人支出。黄继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上缴县社保中心。(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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