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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更新时间:2018-06-11 16:02:50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5177次

1.义岗川镇东南村党支部副书记贾旺义违规享受易地搬迁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义岗川镇实施易地搬迁项目建设,贾旺义以其子贾某某的名义申报并享受易地搬迁项目补助资金3万元。贾旺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享受资金予以收缴。

2.李家店乡崔河村村委会主任尚晖在落实危旧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崔河村在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中,经尚晖提议,村“两委”研究同意,将有建房意愿的尚某某确定为危旧房改造户。随后,尚某某未建房但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935元。2017年6月,市委巡察组发现该问题后,尚晖有意隐瞒真相,未及时向巡察组提供真实情况。尚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家店乡党委对崔河村支部书记尚万明进行了诫勉谈话,第三铺乡党委对原崔河村包村领导王芳进行了告诫约谈。违规享受资金予以收缴。

3.新景乡张河村村委会主任张振彪违规发放困难生活临时救助资金问题。2014年3月,在张河村上报死亡人口时,张振彪误将武某上报为死亡,导致武某不能领取2014年4月至2015年2月的养老金,共计730元。后因武某多次要求,张振彪安排武某2015年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400元给予补偿,并恢复了武某养老金。张振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襄南镇元坪村党支部书记何思维等人贪污粮食直补资金问题。2008年,时任党支部书记元忠孝、村委会主任郭金山、村文书何思维共同商议将173.7亩耕地面积虚报在各自亲属名下,领取粮食直补金等各类惠农补贴资金,用于个人家庭支出。2011年,元忠孝、郭金山退离村干部岗位,孙玉如、高军引分别接任村主任、村文书。2013年,经何思维安排,将元忠孝和郭金山名下的部分虚报耕地转至孙玉如、高军引家属名下,领取国家各类惠农补贴资金,用于个人家庭支出。2008 年以来,五人共领取惠农资金93569元,其中何思维领取21966元、孙玉如领取17144元、高军引领取13061元 、元忠孝领取22908元、郭金山领取18490元。何思维、孙玉如、高军引、元忠孝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郭金山已去世,不予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五人刑事责任。(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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