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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更新时间:2018-09-11 10:03:47  |  来源:定西市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19567次

1.临洮县漫洼乡副乡长黎江元伙同羊圈沟村原党支部书记杨新福虚报套取私分危房改造补助问题。2017年1月,黎江元伙同羊圈沟村原党支部书记杨新福,虚报该村村民马某名下危房改造指标,套取补助资金4万元并私分,其中黎江元、杨新福和时任村文书张建基各分得1万元、2万元和1万元。黎江元和杨新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黎江元受到开除党籍和政务撤职处分,杨新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两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张建基受到免职处理。违规套取资金上缴国库。

2.漳县三岔镇黄土坡村党支部副书记郭晏明违规收受农户好处费问题。2014年,三岔镇黄土坡村在实施灾后重建项目过程中,郭晏明以帮助该村建房户郭某某申报灾后重建户名额为由,收受该农户现金5000元。郭晏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规收受现金退还农户。

3.岷县梅川镇兴文村原党总支书记包环、原村委会副主任李凤鸣、原会计包宗宣套取退耕还林补助问题。2005年至2017年,包环、李凤鸣、包宗宣分别以个人及村民名义虚报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共计131428.03元。其中包环套取38744.82元,李凤鸣套取41496.68元,包宗宣套取51186.53元,全部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包环、李凤鸣、包宗宣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规套取资金已收缴。

4.渭源县祁家庙镇石家营村党支部书记杨艳套取危房改造补助问题。2011年,杨艳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在其父亲名下为自己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0000元,杨艳还存在侵占集体资产、优亲厚友等违纪问题。杨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套取资金已上缴。

5.通渭县义岗川镇悠江村原村委会主任刘登福违规享受低保问题。2014年1月,刘登福当选为该村村委会主任。在农村低保提标评议时,刘登福以自己做手术欠账大、儿子正在上大学无经济来源为由,提议将自己的低保保留,经村两委评议后,保留了其低保并进行了提标,2014年2月至2015年3月,刘登福违规领取低保资金共计4704元。刘登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支部书记袁效义、驻村责任人张永强分别受到诫勉谈话;义岗川镇民政站站长李述聪受到告诫约谈。违规领取资金已收缴。

6.陇西县碧岩镇庞坪村村干部违规享受冬春生活救助问题。2015年至2017年,庞坪村在落实冬春救助及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中,村党支部书记任自录、村委会主任魏世平、村文书魏麦换分别享受救助金1350元、1300元和1700元。任自录、魏世平、魏麦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享受资金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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