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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纪委监委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办法》
更新时间:2020-11-21 10:53:32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20551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根据《甘肃省纪委监委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办法》《定西市纪委监委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办法》和《中共通渭县委常委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健全调研制度。充分保证调研时间,县纪委常委、监察委委员每年到基层调研督查时间不少于70天,每2个月至少安排一个集中调研督查周。县纪委监察委班子成员固定联系1个乡镇和部分村组进行蹲点调研,解剖“麻雀”。班子成员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乡镇、一条线路、一个点上调研。

2.紧盯重点难点问题。紧盯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多到信访举报多、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直接与基层干部群众接触,面对面了解情况,听真话、摸实情。

3.创新调研方式。使用随机式、暗访式调研手段,提倡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的“三不”调研法。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坚决防止调研工作图形式、走过场。

4.严肃调研纪律。调研全程坚持“七个一律”“七个不准”:一律不提特殊要求,一律按标准缴纳伙食费,一律不摆放鲜花、水果,一律不接受宴请,一律不提供烟酒,一律不到娱乐场所和健身场所,一律不接受赠送的各类礼品、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准走马观花图形式,不准层层多人陪同,不准到辖区边界和路口迎送,不准干扰群众生产生活,不准无直接工作任务人员到场,不准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准安排合影留念。

5.用好调研成果。调研督查结束,要向县纪委监察委主要领导汇报调研督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思路办法。重要调研课题调研结束后,要向县纪委常委会(监察委委务会)汇报。加强调研成果转化,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及时转交相关职能室组,督促有关乡镇、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二、精简会议活动

6.从严控制班子成员事务性活动。拟邀请县纪委监察委主要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由办公室统一协调。领导班子成员公务活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一般不参加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节庆、剪彩、奠基、揭牌、庆典等活动,不题词、不题字,不在活动中挂名任职。

7.精简会议。不开没有实质内容的会,内容相近、参会人员基本相同的可合并套开或连续召开,可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的不集中到县城区召开。对能通过电话、文电、网络或其他方式传达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工作的,不再集中召开会议。建立无会周制度,每月最后一个完整周为无会周,如无特殊情况,县纪委监察委不安排会议。

8.控制会议规模。除县纪委全会外,县纪委监察委可视情况召开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会期不超过半天,每个参会单位参会人员不超过1人。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单项工作,原则上不以县纪委监察委名义召开。临时确需召开的重要会议,须经县纪委监察委主要领导批准。以县纪委监察委名义召开的会议原则上在县城区召开。

9.坚持开短会。以县纪委监察委召开的重要会议,主题讲话不超过1小时;召开的专项会议,讲话不超过半小时,一般只安排1名分管领导出席并讲话,其他领导同志不陪会。会议确有必要安排交流发言的,应尽量减少发言人数,交流发言时间每人控制在8分钟以内;会议发言要直奔主题,不用敬语,领导同志在会上的讲话不称“重要讲话”。

10.控制会议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不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游览、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发放纪念品,不以任何形式向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基层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会议召开地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安排食宿,工作人员一律不安排住宿。

11.严肃会议纪律。参会人员按通知要求参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不得请他人代会,确有特殊情况的,应履行请假手续,报会议主持人同意。不得在会场喧哗、走动、接打电话或者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三、精简文件简报

12.压缩文件简报数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可以合并发文的一律合并。能以办公室名义印发的,不以县纪委监察委名义印发;能以普通信函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印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省纪委监察委、市纪委监察委文件和电报已注明发至乡镇且要求明确具体的,县纪委监察委一般不再发贯彻意见。除中央、省委、省纪委监察委、市委、市纪委监察委文件明确要求和根据县委、县纪委监察委工作实际确需印发的配套类或分工类文件外,其他的不再单独印发配套或分工文件。除办公室外,县纪委监察委各室组不得以函件或者其他形式向乡镇纪委、县直纪(工)委、纪检组及其他单位行文。县纪委监察委以《纪检监察信息》综合反映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专项工作不设信息简报。未经批准,机关各室、各派出纪检监察组不得自行设定简报。县直纪(工)委和纪检组信息只报县纪委监察委办公室、所在单位,乡镇纪委信息除报县纪委监察委办公室外,可报乡镇党委办公室,不向其他单位发送。

13.改进文风。除县纪委全会等部署全局性工作的文件外,部署重要工作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4000字。调研报告一般不超过3000字。简报每期不超过1200字。参考资料一般不超过4000字,超过的应有内容摘要。严格执行机关公文行文程序和格式规范,对于不符合程序、格式的文件材料退回重改重报。

14.减少纸质文件简报。充分运用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发送文件、简报,对收到的没有标明密级和明确办理时限的文件,一律通过OA系统办理。乡镇纪委、县直纪(工)委和纪检组信息一律网发,减少纸质简报。

15.规范报送程序和范围。报送县纪委监察委的文件应统一由办公室按程序办理。报送县纪委监察委的简报一般送办公室和对口联系的室组。除领导同志明确要求的外,文件简报不直接报送领导同志个人。

16.规范党内称呼。机关会议活动及公文运转中,一律互称同志,行文或报送其他书面材料确有需要称呼职务的,按照“职务+姓名”的方式规范称呼。

四、规范外出学习考察活动

17.规范外出学习考察。到省外、市外、县外考察学习,应提出学习考察方案,包括学习考察内容、地点、时间、路线和考察人员组成,经县纪委监察委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成行。学习考察必须要有明确的目的和任务,不得影响正常工作。不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班子成员、室组负责人外出及下乡要向县纪委监察委主要领导报告。

18.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外出学习考察、不得擅自改变路线,不得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不得携带配偶和子女同行,不得以学习考察名义变相外出旅游,乘坐交通工具和食宿要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

五、改进新闻报道

19.调整宣传重点。新闻报道要聚焦基层,下沉一线,更多宣传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更多报道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

20.规范新闻报道。县纪委监察委主要领导参加县委统一安排的会议、调研、慰问等活动,新闻报道事宜按县委办公室或县委宣传部的统一安排进行,通渭纪检监察网转发相关报道。县纪委监察委重要会议活动及主要领导参加的重要公务活动,由组宣室协调中国通渭网、通渭县融媒体中心报道,同时在通渭纪检监察网头条位置报道,字数不超过500字;领导班子成员一般性公务活动和有明确保密规定的会议活动不作报道。县纪委监察委主要领导参加的活动宣传报道由组宣室审核,办公室主任审定。

21.严明宣传纪律。领导班子成员代表县纪委监察委的讲话、报告,署名发表或者出版同工作有关的言论、文章、著作,须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定或报经主要领导批准。机关室组主要负责人公开发表署名文章、出版著作,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机关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在互联网及新媒体上以职务身份发表涉及纪检监察工作的言论,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不得担任书刊、音像制品的主编、编委、顾问等职务。

六、厉行勤俭节约

22.严格执行有关待遇规定。按规定面积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不得豪华装修,不得配置高档办公用品、高端设备和豪华家具。退休或调离,在办理手续1个星期内腾退办公用房。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乘用规定,因公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派,不得换用、占用乡镇纪委、监督单位及个人车辆。除执纪审查外,县城区一般性公务活动不派公车。

23.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县纪委监察委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一般不操办除婚丧以外的其他喜庆事宜,操办婚丧事宜应当文明、节俭、廉洁,从严控制规模,不邀请管理、服务、监督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参加,不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礼品,并按照规定报备。

24.规范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坚持节俭节约,周全热情,一律安排在定点政务接待宾馆。接待活动坚持“八不原则”,不组织迎送活动、不张贴礼仪性标识、不安排超标准食宿、不提供香烟和酒水、不超规格陪同、不安排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赠送土特产品、不摆放果盘瓜子。

25.规范食宿标准。班子成员及机关人员因公出差下乡,要严格执行食宿标准,不得提出特殊要求,增加基层负担。乡镇安排食宿要严格执行标准,不得超标准安排。

26.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控制办公用品采购,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购置。节约使用办公设备,尽可能延长使用寿命,避免频繁更新。切实加大节水、节电、节油力度,落实车辆维修审批制度,加强对车辆配件更新、维修费支出的管控,全力降低运行成本。

七、狠抓工作落实

27.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不作表面文章,不耍花拳绣腿,不搞阳奉阴违,不搞“材料政绩”。对亟待破解的问题要沉下心来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用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把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抓,力戒虎头蛇尾。

28.不折不扣执行县纪委常委会决策部署。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定了就办、办就办好,决不允许拖拖拉拉、半途而废。能办的事马上办,决不能等;该办的事坚决办,决不能拖;难办的事想办法办,决不能放;需要协调的事合力办,决不能推,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坚决克服办事拖沓敷衍、懒政庸政怠政问题。

29.坚决查纠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把抓落实作为衡量党性和政绩观的重要标志,加大对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力度,重点发现和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突出问题。

30.改进检查考评方式。检查考评要从实际出发,有的放矢,精准聚焦。要深入现场察看,认真查阅文件资料,问计于基层干部群众,通过检查把问题找准、把成绩考实。对工作的考核评价,应科学设置指标,客观评价工作实绩,找准存在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如实报告,认真研究解决,决不允许知情不报、听之任之,导致问题酝酿发酵。加强统筹协调,避免短时间内反复安排到同一乡镇检查不同专项工作。

八、加强督促检查

31.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县纪委监察委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身体力行,以上率下。要把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进行说明。

32.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加强督促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

机关各室组要严格执行本办法,各乡镇纪委、县直纪(工)委和纪检组参照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每年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1次自查自纠,并将结果报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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