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成果,健全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推动县纪委监委机关学习教育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着力强化学习型机关和“书香”机关建设,培养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机关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标
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论述指示批示精神为首要任务,以服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规范管理、从严治学,锻造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铁军。
二、基本原则
(一)以上率下示范引导。常委会(监委会)班子成员要发挥示范引领和表率带头作用,自觉落实学习计划、带头研讨交流,深入学习贯彻,做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各派驻(出)机构、机关各室负责同志抓实各自组室的学习。要有专门的学习笔记,每年应撰写1篇以上学习心得,带动县纪委监委机关大兴学习之风。
(二)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论述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学习专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准确把握精神实质,透彻理解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指导和促进本职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提高理论素质与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相长,强化学思践悟,确保边学习边思考,边实践边感悟,先学一步、多学一点、深学一层,把学习成果有效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四)切实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带着问题学,真正解决学习力度不够、氛围不浓、学风不实、领悟不深、运用不好的问题,切实解决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以理论滋养初心、以理论引领使命,学懂弄通做实,切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三、学习内容
(一)政治理论学习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论述指示批示精神;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历次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历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
(二)党史、新中国史学习教育:党章的不断完善过程、党的历次代表大会情况、党在各个不同时期的组织建设和发展状况、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发展历程和全部史实。党领导人民救国、兴国、富国、强国的历史,特别是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的历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本内容。
(三)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党章和党的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以及规范性文件,特别是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党内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监察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别是与履行监察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
(四)专项知识学习教育: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行动、专项治理、专项工作等方面所需专业知识,纪检监察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所需业务知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相关业务知识,党中央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县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四、学习方式
(一)集体学习研讨。把集中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坚持“一月一主题”,采取县纪委(县监委)常委会(委务会)带头学习、支部每周学习、适当组织专家讲学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专题研讨应当提交书面材料。
(二)个人深入自学。机关、派驻(出)机构全体党员干部应当根据纪检监察形势任务要求和学习安排,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经常性开展自学,每天坚持自学不少于1小时,年内必须完成各专题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测试。
(三)开展调查研究。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调查研究和做党的群众工作结合起来,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向群众学习,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分析论证、及时提炼、研究提出破解难题、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策略和路径。每半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不少于1次,形成书面调研报告。
(四)全员学习培训。按照“全覆盖”要求,坚持把全员培训作为战略性重塑的基础性工程,突出“监督执纪审查业务培训”这个重点,强学强记、常学常新,掌握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基本知识、基本方法。通过举办综合培训班、专题培训、以案代训、读书会、岗位交流等形式,全体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每年至少轮训1次。
五、保障措施
(一)靠实工作责任。实行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机关党总支牵头抓总,各党支部分口负责的学习责任落实制度。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学习的统筹指导和支部学习,办公室负责县纪委常委会集体学习、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组宣室负责全员培训、专家讲学、个人自学和干部教育培训的督查考核等工作,共同做好学习保障工作。
(二)提高学习质量。抓好集中学习和党员干部个人自学,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对表对标中加强党性锤炼、提升政治觉悟、强化履职本领。聚焦解决思想根子问题,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列出学习计划和时间安排,在县纪委常委会领学和集体学习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深化拓展个人自学,保障学习时间、充实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提升学习效果。
(三)强化督查考核。机关党总支要通过不定期抽查、调阅等方式,督促各支部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学习,每年年底对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考勤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学习教育不重视、理论武装不深入、结合实际不紧密、对策措施不精准的,要进行再回炉、再学习,学习成果检查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公开反馈。要将学习情况纳入党员干部个人年度考核之中,作为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