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渭县陇阳镇卫生院副院长张云鹤违规报销车辆租赁、维修费用问题。2016年3月至2018年7月,陇阳镇卫生院先后租赁张云鹤私家车用于公务活动170余次,期间张云鹤共报销车辆租赁、维修费用1.5万元,存在“私车公养”问题。2020年2月,张云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11月,院长刘玥利受到诫勉谈话。违纪资金已收缴。
2.陇西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原副庭长杨红洲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4年1月,杨红洲在办理张某、马某与何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违规收受了一方当事人张某和马某提供的高档烟2条、高档酒2瓶,影响公正执行公务。2020年6月,杨红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品已退还。
3.渭源县西南部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所所长文书龙套取资金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8年2月,渭源县西南部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所虚开发票套取资金4000元,由文书龙安排,为4名抄表收费职工违规各发放补助1000元。2020年5月,文书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4.岷县梅川镇卫生院原院长后治才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9年4月,后治才在西安参加组织方承担食宿费用的培训活动后,仍在单位违规报销食宿费用55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后治才受到诫勉谈话。违纪资金已追缴。